网络消费发展快监管措施须加强,营造良好网络市场消费环境迫在眉睫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数占比由2013年的81%提升至85.5%。网络购物用户达3.61亿人,增长率为19.7%;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36亿人,增长率为63.5%。
在网络消费市场红红火火的当下,如何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网络消费市场状况
有分析认为,2014年我国的网络消费市场呈现普及化、全球化、移动化发展趋势。具体而言,网购主流群体年龄跨度增大,呈现普及化;跨境B2C业务开启,彰显中国网络零售全球化发展趋势;手机网购激发移动环境下消费,引领网络购物移动化发展。
作为当前中国互联网消费领域最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双十一”的各项数据尤能说明我国网络消费市场的情况。2014年11月11日24时,阿里巴巴“双十一”数据直播大厅的大屏幕数据定格在571.12亿元,比上一年“双十一”销售额增长57.7%,而当日物流总订单2.78亿件、移动交易额243亿元、销售范围覆盖217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数据凸显了“双十一”在平台化、移动化、全球化等方面的亮点。
一串串数据标志着中国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已从传统模式向网络模式转变,网络购物从一种时尚变成一种大众消费方式,网络消费已成为消费趋势。
此外,以阿里巴巴“双十一”和京东商城的“6·18”为代表的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活动也值得关注。阿里巴巴“双十一”促销活动经过6年的发展演变,目前国内主流电商企业先后加入“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很多实体商家也通过与电商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参与了进来。
有分析认为,电商们制造一个个网络消费节日,因其可以达到培养消费习惯、扩大品牌影响和提高销售数量等目的,有提高品牌知名度、抢占市场份额、拉动消费的作用,对推动我国网络零售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网络消费市场问题
由于网络交易的异地性、虚拟性等特点,网购消费者遭遇侵权的风险也在增大。网络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严重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双十一”为例,“双十一”网购热潮后,网络消费市场的“后遗症”也一一显现。其中,网络商品质量问题、网店虚假宣传问题、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问题、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较为突出,消费投诉激增,并引发消费者集中吐槽。
国家工商总局12315中心受理的网络购物诉求情况显示,在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和广州6个城市,2014年11月11日至13日共受理涉及“双十一”促销的投诉230件。杭州市工商局余杭分局的监测情况显示,关于淘宝网天猫平台的投诉,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5日,日均为62.18件,2014年11月11日至30日促销期间,日均为105.45件,高出全年日均投诉量69.6%。
在“双十一”之前,为规范“双十一”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在2014年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等10家电商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公开促销规则、排查违禁商品、保障商品质量、完善技术和物流应急保障、制定投诉处理预案等要求。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加大监管力度,对平台交易规则、商品及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障、物流技术保障等方面予以指导规范。
约谈后,各家电商加强了管理,即便如此,国家工商总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亚马逊、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双十一”当天促销商品抽检结果表明,在总共207个批次被抽检样品中,仍有6个电商平台销售的15个批次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者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各地工商机关对电商企业的监管看,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退换货不及时等,成为消费者网购投诉热点。
有专家分析指出,电商种种违法行为与消费者的“默许”行为有关,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也是目前相关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
网监对策建议
“人们每天都在消费,涉及衣食住用行。有消费,就有矛盾和纠纷产生的可能,消费纠纷看似小事,但处理不好就会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谈到当前的消费维权工作时说。他表示,保障百姓愿意通过网络消费、敢于通过网络消费,就必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通过消费维权,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如今,在消费更多地转移到网上购物的背景下,网络消费市场的监管成为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据北京市副市长程红介绍,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北京有第一代和第二代网站的垂直搜索引擎,可以监控到绝大多数商业网站。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北京市将负责承建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这个监管系统能够实现跨区域监管,实现工商、公安、税务等多个相关部门的联动,有利于跨区域查办案件,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有专家建议,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应分析当前网购消费新热点,重点关注可能出现的消费投诉高发行业,提高维权效率,降低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建立跨区维权机制,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网络市场源头管理,加大网络商品抽检力度,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提高信用公示震慑力,设立小额消费纠纷调解法庭,也是各界提出的解决网络市场消费问题的对策。
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代表再次建议全国人大对电子商务进行综合立法。缪瑞林代表认为,目前全球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而我国网络交易有关规定,仍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研究出台一部综合性的电子商务管理法律,通过立法对网络交易予以规范。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的网络消费市场监管将加强研究,科学谋划,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监管工作。在运用大数据进行网络市场监管方面,将以研发、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控系统为基础,制定相应的方法与标准,借助垂直搜索引擎、大规模数据校验、半嵌入式浏览器、智能聚类、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充分依托大数据资源,开展网络市场大数据监管应用,逐步实现事前掌握基础数据、发现违法线索并及时预警,事中跟踪、锁定违法主体及行为,事后掌握违法行为纠正情况。(中国工商报 崔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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