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明确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加强对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总体指导,围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改革部署,研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有关部门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各部门、各地区在《规划》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地区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制网 记者 张维)
手机摇一摇,自动推荐下一篇帖子
为您提供签名参考示例,引导用户事业迈向成功。长度限256字符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