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WTO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143个成员。图为同年11月11日,时任中国代表团团长石广生(前排左一)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出席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签字仪式。(档案照)
世界贸易组织(WTO)现行协定中设有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简称SDT),允许这些国家在执行贸易承诺或履行义务时享有较宽松条件,例如更长的过渡期、较少的开放市场义务、技术援助等优惠措施。
这项制度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制度与发展阶段上的差距,帮助这些国家逐步融入多边贸易体制。但发展中国家地位是由WTO成员国自行宣布,也使得判定争议不断。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起,就成为SDT的受惠方之一,但因为经济规模已居世界第二,却仍主张具发展中国家身份,可享SDT优惠,而被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批评为滥用制度、扭曲竞争环境。
美方更长期要求中国放弃部分SDT权利,作为WTO改革的重要前提。因此,这次中国总理李强宣布未来不再寻求新的SDT优惠,也被视为对美方的回应。(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