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套路!”山东烟台,有网友发视频吐槽就餐遇上“虾刺客”,一盘盐水虾420元,一盘15个,算下来28元1只。当事人杜先生称,市场才20多元一斤,当时菜单上也没图片。店家回应称,明码标价,有本事去举报。
4月20日晚,杜先生与朋友们相约来到山东烟台市一家口碑颇佳的海鲜酒楼庆祝朋友小张的升职之喜。
他们选择这家酒楼,一方面是因为其在当地颇负盛名,另一方面也想借机品尝一下烟台的特色海鲜。
一行人步入酒楼,典雅的装修风格与热闹的氛围让他们对即将开始的晚宴充满期待。
在服务员的热情引导下,他们落座于预定的包厢内。
接过厚重的菜单,众人开始仔细挑选心仪菜品。
杜先生注意到,菜单上的菜名多以海鲜为主,且价格区间较大,但他并未特别在意,毕竟在高档海鲜餐厅,价格略高也是情理之中。
当他们翻到盐水虾这一页时,只看到“盐水虾”三个字,旁边标着一个醒目的价格——420元。
由于菜单上并未附带实物图片,大家仅凭文字想象这是一份分量适中的虾类菜品。
考虑到虾是朋友小张的最爱,他们决定点上一份作为庆祝的一部分。
随着一道道精致菜品陆续上桌,大家举杯共庆,气氛热烈。
当服务员端上盐水虾时,杜先生等人眼前一亮,精美的摆盘确实符合餐厅的高端定位。
然而,当他们拿起筷子准备享用时,却发现虾的数量似乎远低于预期。
仔细一数,整盘盐水虾竟然只有区区15只。按照菜单上的价格计算,这意味着每只虾的价格高达28元。
这一发现让杜先生等人瞬间愣住,他心中暗自思忖:“市场上品质不错的盐水虾不过二十多元一斤,这里怎么一只就卖到28元?”
他立刻唤来服务员,询问是否弄错了数量或价格。
服务员确认无误后,杜先生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这样的定价明显不合理,存在消费陷阱,于是他拿出手机拍摄了现场情景,并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配文吐槽遭遇了“虾刺客”。
视频中,杜先生展示了那盘价格昂贵的盐水虾,清晰可见仅有15只,他还对比说明了市场上同类虾的价格,直言这样的消费体验让他“傻眼”。
此条动态迅速在网络发酵,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与共鸣,纷纷留言指责商家的高价策略,并将其戏称为“海鲜刺客”。
一位自称店长的人士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的菜品均明码标价,消费者在点单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价格含义。
对于杜先生提出的质疑,店长坚称:“我们没有强买强卖,一切都是自愿消费。如果客人觉得价格不合理,有本事尽管去举报。”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就是典型的‘消费刺客’!菜单上不标注清楚数量,故意模糊价格信息,让人误以为是一份正常的分量。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不少高档餐厅都喜欢玩这种文字游戏,仗着顾客碍于面子不愿当场质疑,就肆意抬高单价。
1、商家未在菜单上提供盐水虾的实物图片和具体数量,仅标注价格,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从法律角度看,商家未在菜单上提供盐水虾的实物图片和具体数量,仅标注价格,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必须在菜单上附带实物图片,但就菜品的具体内容、规格(如重量、数量)等关键信息,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确保消费者在点餐时能够对所选菜品有充分的认知。
本案中,盐水虾的价格与其市场常规价格差距较大,且未明确标注数量,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策,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商家以“明码标价”为由,回应消费者的质疑,声称“有本事去举报”,这种态度是否合理?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商家以“明码标价”为由,看似理直气壮,实则回避了关键问题。
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定价,更不能成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挡箭牌。
《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有权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权利。(管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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