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消费的发展壮大,正是得益于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为引领的新商业模式的普遍推广。大致而言,新型消费主要包括四类:一是“互联网+服务”新业态,如在线教育、在线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文娱、在线健身等新业态;二是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新业态,如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三是无接触式消费模式,如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四是线上线下融合,如直播带货、“云逛街”等新业态。当然,新型消费目前并非是一个成熟定型的概念,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业态和模式也在持续发生变动之中。
携带数字化基因的新型消费,已经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早期的网络购物到如今的视频直播购物,从传统批发零售的改造升级到企业上云的数字商贸,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已经从电商向学习、工作、生活等全面延伸,诸如数字政务(如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学习(如“互联网+教育”“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知识分享平台和产品)、数字出行(如网约车、实时公交、地铁扫码)、数字文旅(如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健康(如互联网医院平台、“互联网+”健康咨询、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加速涌现,在更广阔的层面上促进了新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深刻改变了城乡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推动了日常生活的数字化转型。(光明网 林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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