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某顺在漳州市经营锅边糊店铺,其在制作卤料(猪大肠、猪内脏等)时,将400粒“复方甘草片”研磨后加入卤汁中,再将卤料用于制作锅边糊对外销售,销售额累计达100余万元。
这复方甘草片里的阿片粉可是鸦片提取物,属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成瘾性强还可能被提炼成毒品。
市场监管和公安抽检发现,涉案样品均含吗啡等成分。
陈某顺销售额累计达100余万元,因是“铁拳行动”重点打击对象,预估刑期8-10年。
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用如此危险物质加工食品,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破坏市场秩序。
大家觉得这8-10年的刑期合理吗?快来评论区各抒己见,一起聊聊这令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件!(柠檬精小菇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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