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讲一讲什么是电商。
我们不用专业的词语来解说,说白了电商就是在互联网上销售产品而进行的商业活动,是把现实生活中的商业活动,搬到虚拟的世界当中来进行的。这种交易的方式非常的便利和快捷,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是对传统商业形式的一个巨大的变革,目前电商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薇娅是何许人也,在这里无需做过多介绍,大家比我都清楚。薇娅就是电商弄潮儿,战绩辉煌,名副其实的“带货女王”。然而这样一个收入颇丰的人,却翻了车。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这事儿大不大,影响坏不坏?姑且看一下法律怎么说吧。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偷税、漏税犯罪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在5万元以上的,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不过薇娅方面在2021年12月20日17:18,发表微博致歉,称“我愿意为我的错误承担一切后果”。吃瓜群众无须焦躁,静看事情结果如何,不必起哄。
由薇娅偷税漏税事件,我看到了电商一个普遍的现象,今天我就谈谈这个怪象,你也无须洗耳恭听,就当茶余饭后,随便看看就好。
电商到底交不交税?
目前国家规定的是,当大家的店铺营业收入每月达到3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下,才需要纳税的,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收入标准则不需要纳税。
而淘宝官方对于淘宝企业店铺和个人店铺的交税情况是完全不干预的。
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有大量的漏网之鱼?
肯定会有大量没有依法缴纳足额税金的店铺,否则他们就不会穷凶极恶的“刷单”了。
因为没有缴纳税金的压力,这部分电商会拼命的刷单,提高交易数据欺骗消费者。这种恶意竞争,也会极大的伤害那些正当经营者。
刷单犯法吗?
第五十八条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淘宝方面是这么处理的,我们来看一下。
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
电商缴纳税金情况如何?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昨日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这巨大的税源、费用流失主要是因为对网上销售没有立法,各级税务等职能部门没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规。
这么看来,很多做电商的都没有缴税,那么我的问题来了,如果要缴纳税金,那些虚假交易产生的金额,要不要缴纳足额税金呢?如果要缴纳税金,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卖家,谁来监督和执行呢?
目前来看,还是靠自觉依法纳税。
现在,关于薇娅销售数据,我们不管它是真是假,反正真和假,她都要缴纳足额税金。
各位做电商的朋友,请自查一下,有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没有偷税漏税?
保重!(惊秋风)
手机摇一摇,自动推荐下一篇帖子
为您提供签名参考示例,引导用户事业迈向成功。长度限60字符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