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据悉,《管理办法》以推动《备忘录》落地实施为主要目标,依据专利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对将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移出名单以及开展信用修复等程序,明确了可操作的具体步骤和明确的期限要求。
其中,6种严重失信行为将被惩戒,包括了: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此外,《管理办法》还坚持鼓励被惩戒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专门对信用修复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不予修复的情形等,鼓励被惩戒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退出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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