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完善网络交易规范制度,促进网络交易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公开评价的途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评价。
意见稿还指出,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运输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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