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购的电视机品牌与商家声称的“小米”品牌不符,市民王先生就于近日将淘宝店主陈某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还正在审理之中。
去年12月26日,王先生在淘宝网某网店,以267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60英寸LED液晶电视,该商品页面显示品牌为“小米”。三天后,王先生就收到了一台包装完好的电视,但他拆开包装查看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公众熟知的“小米”品牌。
于是,王先生就与该淘宝店客服取得了联系,对方声称,王先生购买的是一款“小麦”品牌的电视机,它不仅商标与“小米”类似,而且也是由生产“小米”电视的工厂代工生产的,所以两者质量也是一样。但王先生对此解释并不认同,他随即提出退款申请,对方同意退货,但因王先生迟迟没退货,所以货款最后被实际支付给了那家淘宝店。
之后,王先生又向淘宝网进行投诉,在要得该淘宝店主的相关信息后,他就以遭遇欺诈为由,于近日将淘宝店店主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对方退还其2670元的购物款,还要求对方另外赔付8109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威海晚报 记者 张纹纹 通讯员 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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